经营单位终止经营活动,应当申请注销登记。 办理程序
领取《营业单位注销登记申请书》→备齐有关文件,申请注销登记→领取《核准注销登记通知书》
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负责人签署的《营业单位注销登记申请书》(主管部门(出资人)盖章); (2)营业单位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主管部门(出资人)盖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营业单位被依法责令关闭的,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 (4)主管部门(出资人)出具的债权债务清理文件; (5)营业单位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