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册德国公司的商业名称 公司的商业名称无论如何必须附有“有限责任”标志。公司的名称不可使人对公司的营业范围产生误会,并且应与已经在法院办理过登记的当地其它公司的名称有明显的区别。
二、注册德国公司的基本出资 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至少为二万五千欧元,每个股东的最少出资为250欧元。任何股东不得在公司登记时认缴多份基本出资,如果以实物出资,则必须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实物出资标的及其作价金额。
三、德国公司申报登记 公司应当向对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地方法院申报,在商业登记簿登记。在注册登记之前,必须缴付每一股面值的25%,缴付总额则至少要达到1.25万欧元。此外,如果公司是由一人设立,设立人还必须为未缴付的资本余额提交担保。实物出资必须在公司登记之前,由公司缴付完毕。
四、申报时必须附有的材料 1、公司章程。如果公司章程是授权全权代理人(如我们的德国律师)签字的,还必须附有代签公司章程的代理人的授权证书或经过公证认证的该证书副本。 2、如果公司章程中没有任命管理董事,则需附有管理董事的合法证明。 3、由申报人签字的,载明股东的姓氏、名字、身份、住所以及每一股东所认缴出资额的股东名单。
五、申请德国公司注册登记 附带下列材料: 1、如果公司是通过委托成立的,需要翻译成德文的委托书的原本或经过官方证明的复印件 2、翻译成德文的章程的原本或经过官方证明的复印件 3、证明中国公司合法存在和其法律代表授权范围的适当的文件 4、公司的经理人选的决议 5、股东名单 6、经理授权委托书(用于法人登记) 7、股东授权书 8、公证师出具的证明 9、德国使领馆的证明 10、护照(用于个人登记) 11、居留与工作许可
六、办理德国公司营业证明 在公司成立之后,正式营业之前,必须在公司所在地的营业管理局办理营业证明。登记表需要填写公司名称、地址、行业与登记人姓名。持有营业证明,就可以在所有的批发市场购货。在登记后,管理局就会把材料送到主管税收部门、社会保险、行业管理部门、当地工商会或专业商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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