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将于201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对在我局登记注册的企业进行2009年度检验。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是2009年12月31日前(以营业执照上成立日期为准)在我局设立登记的企业,应按规定到我局办理2009年度检验。
二、为提高年检效率,应检企业请通过广东红盾信息网(http://wsnj.gdgs.gov.cn/wsnj/)向我局报送网上年检预审材料,并按提示持有关年检资料到我局办理年度检验手续。
特此公告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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